省级救助基金监督电话
0371-65802806
财政部门监督电话
受理承办机构未按政策要求提供救助服务等问题
0371-65882461
公安交管部门监督电话
受理公安交管部门未及时告知政策、发放垫付通知书等问题
0371-85961187
卫健部门监督电话
受理医疗机构未按政策要求落实救助基金政策等方面的问题
市县救助基金监督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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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县救助基金监督电话信息表
包含各市县财政、公安交管、卫健部门监督电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