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公安厅
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《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销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豫财资管〔2023〕7 号
各省辖市财政局、公安局、中级人民法院、民政局,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、公安局、中级人民法院、民政局,航空航区财政审计局、基层人民法院、社会事业局,各县(市)财政局、公安局、基层人民法院、民政局:
现将《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销实施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
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销实施办法(试行).pdf
